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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09 | 點閱數: 71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芳儀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00191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7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16441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1070164414_Attach01.pdf 1070164414_Attach02.xls)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行政院107年6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514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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