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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16 | 點閱數: 69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700579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70057976_Attach01.odt)

 

主旨: 檢送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1份,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12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70080593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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