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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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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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7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700563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070056304_Attach01.pdf 1070056304_Attach02.odt 1070056304_Attach03.pdf) |
主旨: | 為辦理本市客語傳承推廣,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報名107年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本府客家事務局107年5月15日桃客文字第1070004654號函辦理。 |
二、 | 查「客家委員會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嘉獎1次、客語中級認證,嘉獎2次、客語中高級認證,記功1次。。 |
三、 | 次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設籍本市20歲以上民眾,凡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得檢附相關資料申請認證合格獎勵金(初級1,000元/中級1,500元/中高級2,000元)。 |
四、 | 旨揭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名及認證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初級認證考試: |
1、 | 報名截止日期:107年7月9日(ㄧ)。 |
2、 | 認證日期:107年9月8日(星期六)及9月16日(星期日)。 |
3、 | 報名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login.php。 |
(二) | 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 |
1、 | 報名截止日期:107年7月31日(二)。 |
2、 | 認證日期:107年10月27日(星期六)。 |
3、 | 報名網站:https://exam.sce.ntnu.edu.tw/hakka/signup/register/agree。 |
五、 | 檢附「客家委員會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及原函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