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陳家慶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1202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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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7000434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70004347_Attach01.pdf 1070004347_Attach02.pdf 1070004347_Attach03.pdf) |
主旨: | 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條文1份(含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並自107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07年6月29日部退五字第1074562980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處人事管理員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