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20 | 點閱數: 328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陳家慶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1202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700043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70004347_Attach01.pdf 1070004347_Attach02.pdf 1070004347_Attach03.pdf)

 

主旨: 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條文1份(含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並自107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7年6月29日部退五字第10745629803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本處人事管理員 (含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