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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27 | 點閱數: 1002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連郁涵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1004763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人字第10701803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180396_Attach01.pdf 1070180396_Attach02.pdf 1070180396_Attach03.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含附件) 、本府法務局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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