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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8-09 | 點閱數: 803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次增置餘額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增置餘額代理教師:2名(占餘額增派實缺)。
二、聘期:107年8月27日起至108年7月2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如缺額補滿於本校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
第一次報名日期:107年8月15日(星期三)9時至12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7年8月16日(星期四)8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第二次報名日期:107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報名日期: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
第三次甄試日期:107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甄試者得自備筆電及製作軟體,其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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