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10047800@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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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8月2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7006829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70068298_Attach01.pdf 1070068298_Attach02.pdf 1070068298_Attach03.pdf) |
主旨: | 有關各縣市政府或所屬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之同仁,於投票日擔任投開票所、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相關勞基法疑義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07年8月17日府民自字第107020707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