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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6 | 點閱數: 65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1004780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7009265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1070092659_Attach01.PDF 1070092659_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日,依規定是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放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7年11月1日府民自字第1070271807號函辦理。
二、 查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略以,爾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舉辦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如投票日非屬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應放假之日者,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至選舉區外之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其戶籍設在選舉區內具投票權者,亦比照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三、 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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