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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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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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700926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070092659_Attach01.PDF 1070092659_Attach02.PDF) |
主旨: | 有關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日,依規定是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放假,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7年11月1日府民自字第1070271807號函辦理。 |
二、 | 查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略以,爾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舉辦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如投票日非屬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應放假之日者,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至選舉區外之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其戶籍設在選舉區內具投票權者,亦比照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
三、 | 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