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21 | 點閱數: 60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芳儀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00191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29242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1070292427_Attach01.pdf 1070292427_Attach02.pdf)

 

主旨: 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1月修訂版)」,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07005645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