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23 | 點閱數: 59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梁菀芸
電話:03-3322101#7337
電子信箱:1001357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29160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70291608_Attach01.pdf 1070291608_Attach02.pdf 1070291608_Attach03.pdf 1070291608_Attach04.pdf 1070291608_Attach05.pdf 1070291608_Attach06.docx)

 

主旨: 有關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3點、第14點,並自107年11月12日起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11月12日部銓三字第10746603591號令副本及同年月日部銓三字第107466035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令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請各機關學校辦理107年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應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旨揭要點辦理,另本年底適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免滋生考績(成)案核定之爭議,請於107年12月間及原任機關首長卸職前,將107年年終考績(成)案核定完竣。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