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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28 | 點閱數: 694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鍾明君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328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7000736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007368_Attach01.pdf 1070007368_Attach02.doc)

 

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23日台管財三字第107141724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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