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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1-02 | 點閱數: 59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曹靜怡
電話:03-3322101-7314
電子信箱:1001895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0703289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福建省政府自108年1月1日起去任務化,部分業務移由相關主管機關賡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福建省政府107年12月27日閩人字第10700027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曹靜怡
電話:03-3322101-7314
電子信箱:1001895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0703289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福建省政府自108年1月1日起去任務化,部分業務移由相關主管機關賡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福建省政府107年12月27日閩人字第10700027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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