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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1-29 | 點閱數: 71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許家瑜
電話: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1003028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8000666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來文1附件2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有關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公職人員財產信託優惠方案一案,請查照並轉知適用人員參考運用。
說明: 依臺灣銀行信託部108年1月14日信託二字第10700146371號函及本府108年1月17日府人給字第108001267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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