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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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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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800335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七 (Attach01.doc Attach02.doc) |
主旨: | 有關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公開作業相關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
二、 | 旨揭作業訂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假成功國小辦理,作業程序為上午8時30分至9時辦理報到;9時進行作業,採人工公開唱名貼缺,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作業中倘無屬意學校,可申請保留,俟屬意學校有缺時得要求優先貼缺,若同時有2人以上時,則依積分順序貼缺。 |
三、 | 本案介聘順序依序為:學前特教班教師介聘、幼兒園普通班教師介聘、國小特教班教師介聘、國小藝術才能班教師介聘、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介聘、國小原住民族籍教師介聘、國小普通班教師介聘、國小普通班行政專長介聘。 |
四、 | 本案請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前至介聘學校報到,同時接受各校教評會審查,各校審查結果請於下午3時30分前務必傳真回報成功國小(傳真:03-3353180;聯絡電話:03-2522425轉610)。 |
五、 | 參加本次市內介聘公開作業之教師於課(業)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之一辦理報到。 |
六、 | 請參加介聘教師預估交通時間提早到場準備,另成功國小不提供汽車停車位,爰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騎乘機車前往。 |
七、 | 檢附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作業教評會審查回報通知書各1份,另可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法規與表件中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自強國中附設幼兒園、龍岡國中附設幼兒園、平鎮國中附設幼兒園、仁和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復興區公所(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學輔校安室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