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函 |
地址:32443桃園市平鎮區新富里振興路5號 承辦人:吳昌恆 電話:03-4572105#2119 電子信箱:1001053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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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平民字第108002246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北勢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文化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義興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新榮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新勢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復旦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祥安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東勢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東安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忠貞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宋屋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平鎮國中、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平興國中、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平南國中、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山豐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中壢國中、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中平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南勢國小、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東安國中、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平興國小 (Attach01.doc Attach02.doc Attach03.doc Attach04.doc Attach05.doc Attach06.doc Attach07.doc Attach08.doc Attach09.doc Attach10.doc Attach11.doc Attach12.doc Attach13.doc Attach14.doc Attach15.doc Attach16.doc Attach17.doc Attach18.doc Attach19.doc Attach20.doc) |
主旨: | 檢送本公所為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辦理投票。 |
二、 | 有關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20歲以上;管理員需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18歲以上。 |
三、 | 為選務工作順利進行,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並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填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免備文以電郵方式(10010534@mail.tycg.gov.tw)送本公所(民政課)彙辦。 |
正本: |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