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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6-13 | 點閱數: 654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承辦人:劉秉薪
電話:03-3348058~1118
傳真:03-3361258
電子信箱:1001508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發文字號: 桃市桃民字第10800363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Attach01.doc Attach02.docx)

 

主旨: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舉行,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8年5月30日桃選一字第1080000555號函辦理。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三、 為利本公所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作業,請惠予協助推薦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鼓勵同仁踴躍向本公所報名參加投開票所工作。
四、 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團體報名表各1份。

 

正本: 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本市各大專院校、桃園市政府各局處、桃園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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