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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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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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8019883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
主旨: |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108年度「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之「人事管理新知」系列課程增開1班,請查照並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文官學院108年8月6日國院交字第10806002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二、 | 旨揭課程前於108年5月22日開辦完竣,茲因迭有人員反映需求,文官學院爰增開1班,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未曾參加本課程之公務人員。 |
(二) | 研習主題課程名稱: |
1、 | 「公部門適用勞動基準法實務」:介紹近期勞動基準法修正相關規定及對實務上之影響,並輔以相關個案,協助公務人員正確運用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 |
2、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制實務」:介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相關規定及對實務上之影響,並輔以相關個案,俾使公務人員瞭解退撫法制。 |
(三) | 研習時間:108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下午4時30分。 |
(四) | 研習地點: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行政大樓菁英講堂。 |
(五) | 研習方式:以全日不住班方式辦理為原則。 |
(六) | 研習人員請核給公假,如於研習期間請假,文官學院於研習結束後將請假紀錄送所屬機關登記,並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發學習時數。 |
三、 | 報名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8年8月23日於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www.nacs.gov.tw)報名,額滿為止。 |
(二) | 為免影響機關業務,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
(三) | 參訓人員名單將於開訓前5日公布於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不另發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