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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8-12 | 點閱數: 53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張晴雯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orangemii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8月7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8006728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8年7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0809324692號令修正發布,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8月1日府警外字第1080191248號函及教育部108年8月2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111617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國中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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