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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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800671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ach01.odt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公告之「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81911C號函辦理。 |
二、 |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80081911B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潘妍欣小姐(電話:02-7736-5726)。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