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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8-12 | 點閱數: 51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8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800671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ach01.odt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公告之「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81911C號函辦理。
二、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80081911B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潘妍欣小姐(電話:02-7736-5726)。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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