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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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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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8007904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Attach01.pdf Attach02.jpg Attach03.pdf) |
主旨: | 函轉新北市於108年9月期間辦理敬師相關活動訊息,詳如說明,惠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4日新北教人字第1081655132號函辦理。 |
二、 | 為感謝教師投身教育、無私奉獻,特定於本(1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敬軍愛師月活動,活動期間由新北市境內市立博物館、文化古蹟、名勝園區、運動中心及多家企業廠商,提供超過100項優惠方案,並與知名電商和美髮連鎖業者推出全國優惠,以慰勞教師辛勞。 |
三、 | 各項優惠方案請至2019新北學Bar(https://reurl.cc/QppLmO)點閱詳情內容,並請廣為宣導及鼓勵教師踴躍參與。 |
四、 | 檢附前開原函、活動宣傳海報電子檔及優惠一覽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高中科、本府教育局國中科、本府教育局國小科、本府教育局幼教科、本府教育局特教科、本府教育局終學科、本府教育局體健科、本府教育局資訊科、本府教育局設施科、本府教育局校安室、本府教育局秘書室、本府教育局會計室、本府教育局政風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