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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9-12 | 點閱數: 55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蘇意琇
電話:03-3387506#24
電子信箱:1003233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政字第108008042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Attach01.doc Attach02.doc)

 

主旨: 中秋佳節將至,請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 因中秋佳節將至,請本局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提醒同仁並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利害關係者之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二、 為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如有需要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得向本局政風室諮詢。
三、 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正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政風室除外)、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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