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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9-23 | 點閱數: 53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展億
電話:03-3322101~7511
電子信箱:1001339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 桃教資字第10800844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辦理「108年度教師節連續假日期間憑教師證優惠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108年9月20日南市科行字第1081098459號函辦理。
二、 為勉勵教師教學辛勞,該館於108年教師節連續假日期間(9月28日至29日),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憑本人教師證,免費參觀星象劇場及天文展示館(請先至售票處兌票)。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公立高中職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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