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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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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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8009234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
主旨: | 有關本市108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ㄧ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8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簡章辦理。 |
二、 | 本市為延攬優秀教育行政人才,特辦理旨揭甄選。本次甄選名額包含國中主任推薦甄選20名、國中主任ㄧ般甄選20名、國小主任推薦甄選50名及國小主任ㄧ般甄選50名,請各校踴躍推薦合適人選參加甄選,本案報名截止日期為108年10月21日中午12時止。 |
三、 | 檢附本市108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3期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簡章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