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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04 | 點閱數: 53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0800961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ach01.PDF)

 

主旨: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80148807B號公告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25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148807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899)。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桃園市私立民營諾瓦國民小學除外)
副本: 本局國中科、本局國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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