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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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08009618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ach01.PDF) |
主旨: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80148807B號公告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25日臺教高(五)字第1080148807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899)。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桃園市私立民營諾瓦國民小學除外) |
副本: | 本局國中科、本局國小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