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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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801033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8013188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星期三)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
三、 | 本案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
五、 | 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項下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非營利幼兒園、本市各私立幼兒園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