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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2-23 | 點閱數: 46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鳯滿
電話:03-3322101~5609
電子信箱:04302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803236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109年1月11日(星期六)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08年12月18日中選人字第1083750464號函辦理(如附件)。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本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除外)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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