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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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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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9000234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Attach04.ods)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合辦「政策創新碩士學分班」第8期,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
說明: |
一、 | 依人力學院109年1月3日人發綜字第108000352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
二、 | 為公私部門在職人士擴大知識視野,也為任何有志於升讀相關碩士課程者預作準備,人力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合辦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該學分班第8期預計開設「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法治與行政」、「財政與貨幣政策」及「社會創新實作」等4門課程。 |
(二) | 時間:109年2月17日至109年6月18日辦理,均各為期18週,分別在每週一、二、三、四晚間7時至10時,每門課程每週上課1次。 |
(三) | 地點:人力學院(臺北院區)教學棟5樓502教室。 |
三、 | 前開各課程將分別提供4名免費參加名額,報名費、學分費及雜費全由學分班支應:「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法治與行政」、「財政與貨幣政策」及「社會創新實作」,本府薦送名額共3名,免費參加名單以人力學院公告為準。 |
四、 | 報名選讀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 |
1、 |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 |
2、 | 前項規定之對象,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定,包含以下人員: |
(1) | 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
(2) | 除公立學校教師外,依法聘任、聘用及僱用人員。 |
(3)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
(4) | 約僱人員。 |
(二) | 報名人數及課程數:每位同仁限報名選讀1門課程,課程開班與否視各課程能否達到最低開班人數而定。 |
(三) | 修畢本課程並經考試成績及格者,依該校規定發給成績證明。 |
五、 | 請各機關協助彙整報名選讀表,並於109年1月8日(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免備文)逕寄本案承辦人(10028732@mail.tycg.gov.tw)彙辦,如報名選讀人數超出本府薦送名額,以先回復者優先。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