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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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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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政字第109000616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賡續加強宣導法務部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以鼓勵全民勇於揭弊,共同維護國家清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1月20日桃政安字第1090000393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檢舉貪瀆不法,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 |
(一) | 「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法務部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由該署24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
(二) | 「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
(三) | 「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
(四) | 「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
(五) | 「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法務部廉政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管道。 |
三、 | 請貴校協助於機關(構)網頁、看板或公開資訊處加強宣導,俾提供民眾正確檢舉管道。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