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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1-31 | 點閱數: 49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高明
電話:03-3322101#7338
電子信箱:1002586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900193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主旨: 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之肺炎疫情,為加強機關同仁警覺及認知,請運用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共同維護防疫安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本府109年1月22日府人考字第1090018570號函諒達暨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4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前揭人事行政總處原函誤繕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免付費防疫專線,該專線為1922(或0800-001922)。另旨揭疫情相關宣導文宣資料,請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查詢下載使用(路徑: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介紹/宣導素材;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VOFCg57Yk3iO3I_WxoXOIA)。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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