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1-31 | 點閱數: 51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高明
電話:03-3322101#7338
電子信箱:1002586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900185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主旨: 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之肺炎疫情,為加強機關同仁警覺及認知,請運用多元管道進行宣導,共同維護防疫安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4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由於中國大陸武漢市近期發生肺炎疫情,我國於109年1月16日已將武漢市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二級」。如有需前往武漢或鄰近地區,應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有呼吸道症狀之患者,避免出入傳統市場或醫療院所,並做好個人手部及呼吸道衛生。返國入境時如發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14日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免付費防疫專線1992(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佩戴口罩就醫,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等資訊,以利及時診斷通報。
三、 有關旨揭疫情相關宣導文宣資料,請逕自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下載使用(路徑: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介紹/宣導素材;網址: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VOFCg57Yk3iO3I_WxoXOIA)。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