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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2-12 | 點閱數: 43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惠雯
電話:03-3322101~7337
電子信箱:1006868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9002556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1111人力銀行函請本府推薦同仁參加報名「最感人工作貢獻獎」活動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依1111人力銀行最感人工作推動委員會109年1月13日全(總)字第010901130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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