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惠雯 電話:03-3322101~7337 電子信箱:1006868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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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900255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
主旨: | 有關1111人力銀行函請本府推薦同仁參加報名「最感人工作貢獻獎」活動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說明: | 依1111人力銀行最感人工作推動委員會109年1月13日全(總)字第010901130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