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分機7575 電子信箱:10047800@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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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900110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Attach04.PDF Attach05.PDF Attach06.PDF Attach07.PDF) |
主旨: | 國家文官學院與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空中大學及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合作辦理「公務學程」學分班,請鼓勵未來3年具晉升簡任官等或薦任官等訓練資格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109年2月10日府人考字第109002941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