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芳儀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0019105@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900302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ach01.pdf) |
主旨: | 核定本府民政局專員林美玲等7人為本府109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並將另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
副本: |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