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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2-19 | 點閱數: 44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芳儀
電話:03-3322101~7335
電子信箱:100191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900302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ach01.pdf)

 

主旨: 核定本府民政局專員林美玲等7人為本府109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並將另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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