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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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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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9001691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Attach01.docx)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辦理「寶佳教育大愛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2068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係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為表達對長期付出愛心協助學生的大愛教師的敬意,特設置「寶佳教育大愛奬」。大愛奬已舉辦三年,第一屆共選出八位大愛教師,第二屆共選出十位,第三屆選出十位,每人贈獎新台幣貳拾萬元,今年續辦第四屆。為表達對長期付出愛心,協助學生之大愛教師(不限輔導老師)之敬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正式函送該會,截止日期為109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相關公告請至官網查詢(http://hkh-edu.com/yp_2020-4.html),或電洽該會(02)2790-6303。 |
三、 | 隨函檢送「寶佳教育大愛獎」設置要點(含推薦表)1份。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