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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22 | 點閱數: 873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徐侑菁
電話:03-3322101#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0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201787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178741A00_ATTCH7.pdf、0178741A00_ATTCH8.doc、0178741A00_ATTCH9
.doc)
主旨:為服務參加「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及司法官
」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
於8月9日至8月12日往來臺東火車站至東海國中試區間免費
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並鼓勵搭乘,請 查照

說明:依臺東縣政府102年7月19日府人任字第1020136662號函辦
理,檢附旨揭原函影本(含附件)。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2013-07-22
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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