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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23 | 點閱數: 1031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呂紹慶
電話:(03)3322101#7322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0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201773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177331A00_ATTCH1.pdf、0177331A00_ATTCH2.pdf、0177331A00_ATTC
H3.rtf)
主旨:檢送考試院修正發布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
則第五條附表三、附表四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7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200406
68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原函(含附件)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2013-07-22
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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