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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8-05 | 點閱數: 1146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漢庭
電話:03-3322101-7420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edurahim@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府教小字第10201908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0190841A00_ATTCH1.doc、0190841A00_ATTCH2.doc)
主旨:修正「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
施要點」第9點規定,並修正名稱為「桃園縣國民小學暨
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請 查照。
說明:檢附本案要點電子檔1份。
正本:本縣各縣立國小
副本: 2013-08-05
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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