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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6-22 | 點閱數: 68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鈺勝
電話:(03)3322101~7333
電子信箱:1001578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701496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149625_Attach01.pdf)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新增功能部分,業於107年6月15日完成新舊功能轉換作業,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7年6月19日公保字第1071060216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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