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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1-01 | 點閱數: 820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書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黃琬祺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8404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200069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法第6條第2項辦理命令退休及第7條第1項第2款辦理資遣之認定標準一案,請 查照並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說明:  
一、 依銓敘部102年10月28日部退三字第1023778647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政府人事處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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