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書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黃琬祺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84047@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200069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法第6條第2項辦理命令退休及第7條第1項第2款辦理資遣之認定標準一案,請 查照並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2年10月28日部退三字第1023778647號書函副本辦理。 |
二、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政府人事處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