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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1-19 | 點閱數: 711

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函
地址:10634臺北市信義路3段140號6樓
承辦人:陳雪虹
電話:(02)27013411轉5365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公保規字第102000525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A07310100NUN50000_10200052523A0C_ATTCH3.pdf)
主旨:檢送「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資料1份,請 查照並確
實轉知所屬被保險人(例如:以 貴要保機關內部電子郵件
寄送每一被保險人),以保障被保險人領取公保給付之權
益。
說明:
一、依銓敘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第371次會議紀錄及銓敘部102年
11月7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被保險人如有現金給付相關疑義,請電洽本部現金給付科
(電話:02-27013411轉5521~5533)。
正本:各要保機關3
副本:銓敘部退撫司2013-11-15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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