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王建興 電話:03-3322101#7471 電子信箱:06612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2007520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 |
主旨: |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 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B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