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1-19 | 點閱數: 780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王建興
電話:03-3322101#7471
電子信箱:06612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2007520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


 

主旨: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B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