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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2-06 | 點閱數: 1055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廖致貽
電話:03-3322101轉7573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06106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200804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教育部「教育人事法規釋例」查詢系統(http://140.111.1.138/search.aspx)業已建置於該部人事處網站「教育人事法規/釋例」專區中並自即日起正式上線,請踴躍上網參閱及運用,請 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5日臺教人(一)字第1020181816號書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中等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終身學習科、本局體育保健科、本局教育設施科、本局督學室、本局秘書室、本局會計室、本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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