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2-12 | 點閱數: 904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秀枝
電話:3322101*7322
傳真:3342906
電子信箱:185009@mai.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202970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
:5ZHH5P
主旨: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4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
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年1
2月2日公訓字第1020016825號函辦理。
二、旨揭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
警監官等訓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警佐警
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等4項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
明及對照表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
.gov.tw)最新消息,俾供查詢。
三、檢附保訓會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2013-12-12
10:09:55
1020008734
■人■事■室■■■1■02■/1■2/■12■ 1■3:■31
■無■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