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秀枝 電話:3322101*7322 傳真:3342906 電子信箱:185009@mai.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203062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要點」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遴選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2年12月11日公訓字第1022161034號令廢止,茲檢送廢止令影本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2年12月11日公訓字第1022161034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