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子玉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203217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為服務參加「10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於1月11日至1月12日往來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試區間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並鼓勵搭乘,請查照。 |
說明: | 依臺東縣政府102年12月27日府人任字第1020252447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