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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1-10 | 點閱數: 1002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奇惠
電話:03-3322101分機7356
電子信箱:18405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3000284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0002841A00_ATTCH1.doc、0002841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103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1份,請轉知並鼓勵所屬
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3年1月3日
總處給字第10300193011號函辦理。
二、103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
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參加對象包括
各機關、公立學校及事業機構所屬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
員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
(不含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請鼓勵貴屬同仁、眷屬及
退休人員依所附美展簡章規定,精選創意作品參選。
三、各類參選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1份,於1
03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逾期
不予受理,本府先就送件作品進行初審作業,選送每類作
品最多以30件為限。
四、102年全國公教美展經各機關學校積極宣導及推動,本縣
參選作品計達100件,得獎作品計有11件,並榮獲團體獎第2
10300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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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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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共2頁



2名之佳績。為提昇公教人員藝文素養,仍請賡續鼓勵所
屬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103年全國公教美展
,送件作品徵得作者同意者,將展覽於本府13樓藝文園地
供同仁欣賞。
五、另為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鼓勵員工進修創作以砥
礪身心,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對於宣導及推動本項
活動有具體成效者,將酌予獎勵,並將作為人事業務績效
考核及平時考核之參據。
六、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及公教美展簡章影本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政府人事處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
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縣公教
退休人員協會、桃園縣政府退休人員協會
副本:縣長室、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顧問、參事、技監辦公室、參議辦
公室2014-01-09
15: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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