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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4-01-16 | 點閱數: 1068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1月7日內授移字第1030950277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預計於103年2月10日至同年3月24日受理報名(實際日期待確定後另函通知)。
三、前揭活動辦理說明如下:
(一)活動主題與內容:
1、影片主題為展示新住民在臺灣生活之樣態,以教育、家庭文化及生活等內容為主。
2、影片長度為3至12分鐘,不限媒材,以avi. wmv. mpeg及mpeg2格式繳交(限NTSC規格)。
3、拍攝手法及內容需符合普遍級影片之規範。
(二)參賽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
2、已歸化之外國人。
3、經許可定設籍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
4、經許可在臺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
(三)參賽組別:共分為3組:1、社會組:對本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2、校園組-大專院校組: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休學者。
3、校園組-火炬計畫重點國小組:101、102學年度火炬計畫重點國小在學學生,不含休學者。
4、參加辦法及注意事項:
(1)可以個人或組隊(限3人內)報名參加,但每人(隊)最多報名1件作品。
(2)參賽短片需標示作品名稱、作品概述等資訊,並提供劇照6張(電子檔,檔案需300dpi以上)及導演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需300dpi以上)。
(3)評分標準:包含符合主題性50%、創意度30%及影音效果技術20%(例如音效、剪接等)等項目。
(四)獎勵:主辦單位視參賽作品內容及水準,必要時予以獎項從缺:
1、社會組:
(1)首獎:郵政禮券80,000元及獎座1座。
(2)貳獎:郵政禮券70,000元及獎座1座。
2、校園組-大專院校:
(1)首獎:郵政禮券60,000元及獎座1座。
(2)貳獎:郵政禮券50,000元及獎座1座。
3、校園組-火炬計畫重點國小:
(1)首獎:郵政禮券40,000元及獎座1座。
(2)貳獎:郵政禮券30,000元及獎座1座。
(五)相關注意事項:郵政禮券可至郵局兌換等值現金(免手續費);另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需扣除所得稅。
四、相關報名書表及確切報名時間將另函通知,並將儘速公布於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immihration.gov.tw)及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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