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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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300195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有關中原大學辦理「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台北班)」招生訊息,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中原大學103年1月22日原推字第1030000224A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