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露塔 電話:03-3322101#7574 傳真:03-3310610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3000865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銘傳大學函 |
主旨: | 轉知有關銘傳大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在職學分專班」及「桃園縣國中小學校校長、主任培育班」招生資訊,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銘傳大學103年2月7日銘校桃推字第1030010061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來函影本一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