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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李桂玲 - 輔導室 | 2026-08-12 | 點閱數: 1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鄭育玟
電話:3322101#7583
電子信箱:wwn41020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5007341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5100E_115007341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73411_ATTACH2.pdf、376735100E_1150073411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之115年度第六-1次視訊研習實施計畫暨第七次混成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年8月5日北教大特字第1150670079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第六-1場次視訊研習:
1、 研習日期:115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50分至下午12時10分。
2、 研習主題:親師合作與溝通(3小時)。
3、 報名期間:115年8月7日起,額滿截止。
(二) 第七場次實體混成研習:
1、 研習日期:115年9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50分至下午4時40分。
2、 研習地點:國立屏東大學屏商校區教學二館紅廳。
3、 研習主題:
(1) 上午主題:巡迴輔導實務與個案研討(3小時)。
(2) 下午主題:身心障礙幼兒特質與教導策略(3小時)。
4、 報名期間:115年8月10日起,額滿截止。
三、 旨揭研習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時請留意混成研習之實體與視訊研習為不同報名頁面。
四、 時數核發依本案計畫規定,各主題視出席情形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核發至多3小時。請貴園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 檢附本案來函及旨案研習實施計畫各1份。